关于印发《邯郸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0-06-24
邯郸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邯郸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邯安办〔2019〕85号
关于印发《邯郸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邯安办〔2019〕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2号)贯彻执行,全面抓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市安委办制定了《邯郸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邯郸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26日
2019年8月26日
邯郸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执行《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2号,以下简称“省政府2号令”)要求,深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以下简称“双控”)机制建设,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决策部署,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利用将近一年半的时间,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建立制度健全、职责明晰、运行规范、管控有效的“双控”机制,形成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工作模式,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全面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重点
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省政府2号令规定的各项义务,并按照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指引)》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建立健全“双控”工作制度
1.建立工作制度。围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风险辨识公示制度、风险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双控”工作管理制度,并进行定期评估分析和改进,对“双控”工作进行全过程规范化管理。
2.明确层级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双控”机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熟知“双控”机制建设中应建立的制度、风险分级的方法、风险辨识的流程等主要内容和省政府2号令相关要求。在主要负责人领导下,成立由生产、技术、设备、安全等专业人员以及一线员工代表参加的“双控”工作推进团队,具体负责“双控”机制建设工作。
3.建立工作档案。建立“双控”工作专门档案,对本单位风险分布图、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事故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治理信息台账、隐患整改方案等构建“双控”机制、开展“双控”工作的相关资料集中统一归档,进行痕迹化管理,实现可追溯管控。
(二)加强“双控”教育培训
1.开展专项培训。对“双控”工作推进团队开展专项培训,重点培训如何发动和指导全体员工对其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对岗位辨识的安全风险以及制定的管控措施进行审核。
2.组织全员培训。组织全体员工参与“双控”机制建设岗位培训,使员工结合各自岗位,熟练掌握风险辨识的方法、风险分级原则、制定管控措施的要求等,形成风险管控措施由岗位一线员工制定、车间审核、部门审定,并由一线员工来实施、评估、完善的往复工作流程。
(三)编制发布风险分布图
1.开展全面辨识。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风险因素辨识方法,对生产过程中人、物、环境、管理四个方面的要素开展辨识,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以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辨识要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通过辨识确定本单位风险点数量,并逐个确定责任人。
2.公示风险分布。按照风险因素辨识的结果,按要求对不同风险等级以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进行标注,根据生产组织、工艺等行业特点,逐级编制并发布风险分布图。
(四)制定并公示风险管控措施
1.制定管控措施。针对风险因素辨识的结果和风险分布图的内容,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从工程技术、管理、个体防护等方面制定和完善风险管控措施。
2.提高管控效果。在制定管控措施时,应该遵循消除、替代、工程控制、管理控制、个体防护的优先层级顺序,其中消除类措施可单独制定,后四项管理措施宜组合使用,以提高风险管控效果。
3.公示管控措施。在醒目位置、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应急措施、责任人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健全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
1.明确台账(清单)内容。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应包括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
2.实时动态调整。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风险等级,及时调整管控措施和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
3.利用社会力量。本单位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可聘请专家或技术服务机构,指导风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但不得包办或代替生产经营单位。
(六)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清单
1.明确清单内容。依据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按照风险等级与管控责任分别编制本单位各级、各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内容应包括:风险部位、风险管控措施、风险失控表现、失职部门和人员、排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排查时间等内容。
2.开展隐患排查。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开展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对风险管控措施失效或弱化形成事故隐患的,列入隐患治理信息台账。
(七)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
1.制定整改方案。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按要求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消除隐患。
2.组织方案论证。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实施前应当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具体负责整改人员进行论证,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参加。
3.报告重大隐患。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在整改方案中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八)建立健全隐患治理信息台账
1.明确台账内容。隐患治理信息台账应包括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
2.实现闭环管理。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全过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现事故隐患发现、登记、整改、验收、销账的闭环处置,实现对本单位隐患自查、自改、自销的常态化管理模式,并依据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定期完善风险管控措施。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8月—9月)
1.市安委会组织召开全市“双控”机制建设动员会议,对“双控”推进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2.各县(市、区)、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9月15日前召开本辖区动员部署会议。会议时间要提前报市安委办,市安委办将派人参加。
(二)典型培育阶段(2019年10月—12月)
1.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在所监管行业内挑选1-2家基础较好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双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要采取派驻工作队、定期指导等方式全程指导试点工作。
2.试点单位“双控”机制建设完成后,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试点单位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探讨本行业“双控”机制建设可能出现的共性问题,研究解决方案。
3.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召开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观摩学习会,全面推广试点经验。
(三)全面推进实施阶段(2020年1月—10月)
2020年6月底前,规模以上和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完成“双控”机制建设。
1.2020年1月底前建立健全本单位“双控”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工作方案,组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推进团队,明确任务图和时间表。
2.2020年2月底前全部完成风险因素辨识、明确风险等级、制定风险分布图。
3.2020年3月底前参照典型示范单位模式,完成风险防控措施的制定和公示,制定包含风险防控措施的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
4.2020年4月底前结合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组织全员培训和岗位培训,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形成全员查隐患、有隐患及时治理的局面。
5.经过2个月的试运行,2020年6月底全面完成“双控”机制建设。
6.对于长期停产的生产经营单位,于恢复生产后一年内按照以上要求执行。
2020年10月底前,全市中小微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完成“双控”机制建设。
1.参照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的建设模式,各县(市、区)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一个示范片区建设。
2.通过示范片区带动于2020年10月底全面完成中小微生产经营单位“双控”机制建设。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11月—12月)
各县(市、区)、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对本地区、本行业“双控”机制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县(市、区)双控机制工作建设情况要进行总体评价报市安委办,对工作不力、流于形式的要责令补课。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市安委会成立由武金良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深入推进“双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双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符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目标,细化任务和措施,确保“双控”机制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要把“双控”机制建设作为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最基础的工作、最重要的举措、最管用的长效机制,打机制建设“持久战”和风险隐患“歼灭战”,确保“双控”机制建设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二)广泛宣传,迅速发动。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迅速召开动员会、宣讲会,迅速宣传发动,以最快的速度发动到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确保不漏一家单位,市安委办10个综合督查组组长按照联系县分工,参加各县(市、区)的动员会、宣讲会。要采取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宣传标语、印小册子等方式,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使每家生产经营单位都知晓并重视“双控”工作。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动员会、宣讲会,要亲自抓、真重视,上至管理层、下到各车间班组,层层发动,要组织印制工作手册,发放到每名员工手中,使本单位各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广泛知晓风险、隐患、事故之间的关系,充分了解风险管控的相关要求。
(三)加强调度,强化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实行月调度、月报告制度,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双控”机制建设台账,挂图作战,不漏一企,发现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工作进度,每月汇总本地区、本行业情况,填写《“双控”机制建设整体推进情况月报表》(附件2),于次月3日前报市安委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反馈联系人:杨利周,电话:8065217;县市区反馈联系人:牛晓萌,电话:3023115)。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工作开展。市级各相关部门要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职责,按照“三个必须”要求,组成督导组,定期督导本行业(领域)进展情况,切实推进全市范围内所监管行业“双控”机制建设工作。各县(市、区)及其相关部门要实行领导包联制度,包联领导亲自带队定期开展督导,确保“双控”机制建设工作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四)强化执法,严格处罚。各级各部门要将推进“双控”机制建设与行政执法紧密衔接,加大执法力度,对“双控”机制建设工作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加大执法频次、顶格处罚等方式督促其依法开展“双控”机制建设。要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观摩执法和执法现场会等方式扩大执法效果,实现“执法一家,触动一片”的效果,以高压态势倒逼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进度推进“双控”机制建设。
(五)及时评估,严格考核。强化各阶段评估问效,每个阶段结束后,市相关部门要对各县(市、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整体评估、打分、排出名次,并将评估打分情况报市安委办,市安委办将分阶段对各县(市、区)进行评估。各县(市、区)安委办要将推进“双控”机制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通报、约谈等,对通报、约谈后工作仍不见起色的部门和单位,要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联 系 人:谭澍凯 联系电话:3023115
电子邮箱:hdsawb@126.com
附件:1.邯郸市深入推进“双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双控”机制建设整体推进情况月报表
附件1
邯郸市深入推进“双控”机制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武金良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左印堂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王保江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马 顺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阎金明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赵文良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郝恒信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云祥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
杜满红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苗 彤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
张培银 市教育局副县级督学
杨 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调研员
袁中英 市建设局副调研员
李占强 市城管执法局副调研员
韩保生 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副调研员
沈付湘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师加兵 市水利局副局长
胡洪达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胡若南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杨良喜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王玉银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田学超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王保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马顺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