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物管政策

邯郸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8-06-05

                             
邯政办字〔2018〕64号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邯郸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邯郸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邯郸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在安全设施、市政配套、环境治理等功能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居住品质,按照《河北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努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全面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和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用三年时间(2018—2020年),完成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使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得到明显提升,为广大居民营造整洁、有序、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居民参与。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改善民生“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原则,坚持以居民为主体,调动居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全过程,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形成“市级统筹、县级组织、居民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突出重点,响应需求。以完善老旧小区市政配套设施为切入点,重点解决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和居住功能等群众反映迫切的问题;坚持群众主体地位,服务群众需求,对小区建筑物本体和周边环境进行适度改造提升。
(三)示范引领,政策扶持。科学制定并优化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力求设计方案精细化,充分体现小区人文特点,充分发挥奖补资金的杠杆作用,重点打造样板工程,引领示范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四)创新机制,治管并举。充分发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属地管理职能,指导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组织。在逐步引进物业企业进驻老旧小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老旧小区管理模式,实现小区后续管理的正常化、专业化,保持改造效果。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范围。老旧小区指房屋建造时间较久,一般为2000年(含)以前建造,不含近5年内列入拆迁改造计划的房屋的小区,不含涉及国有企业“三供一业”改革的住宅小区。
(二)改造内容。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包含安全问题改造、居住功能提升及环境整治三个方面:
1.安全问题方面:集中解决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公共设施和外部环境四类功能存在的安全问题,包括完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实施电气改造、规范燃气敷设和改造消防车道、电梯、二次供水、路灯、井盖、甬道、围墙、阳台及外檐、严损房屋、维修平改坡屋面等。
2.居住功能方面:优化和完善老旧小区各项设施,补齐功能短板,包括老旧小区增设加装电梯、房屋修缮、规范楼内管线、排水管网改造、无障碍设施改造、安装体育锻炼器械、维修补建楼门牌、建设停车泊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邮政服务场所及智能信报箱、规范户外供热设施等。
3.环境治理方面:整治环境卫生,提升绿化水平,实现小区干净、整洁、有序、美观,包括完善环卫设施,取消垃圾道、垃圾房、垃圾池;修补破损地面,清理小区私搭乱建,恢复绿地,提高小区绿化率;粉刷小区墙面,清除小广告,设立小区公共信息发布牌;整理通信、网络等线缆,优化小区整体环境。
(三)实施步骤。
1.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分三步。第一步:2018年,对全市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摸底,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甄选出若干个具有代表性的老旧小区作为首批改造示范项目,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各县(市、区)选定示范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年底前完成总改造项目的20%。第二步:在总结示范项目经验的基础上,2019年,全面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年底前累计完成总改造项目的70%。第三步:开展疑难困难老旧小区改造攻坚工作,到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
2.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以下简称“主城区三区”)三年共需完成1023个、1092.9071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整治任务(丛台区426个、460.3926万平方米;复兴区119个、117.6142万平方米;邯山区478个、514.9003万平方米)。
(1)2018年各区任务指标分解(完成任务总量的20%)。丛台区76个、140.344万平方米;复兴区30个、58.925万平方米;邯山区97个、162.0286万平方米。
(2)2019年各区任务指标分解(完成任务总量的70%)。丛台区245个、242.9986万平方米;复兴区72个、50.825万平方米;邯山区224个、198.5513万平方米。
(3)2020年各区任务指标分解(完成既定任务)。丛台区105个、77.05万平方米;复兴区17个、7.8642万平方米;邯山区157个、154.3204万平方米.
其他县(市、区)在制定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时,也要进行目标分解,明确每年的改造计划。
(四)组织实施。改造项目实施坚持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原则,科学制定改造方案,强化统筹,形成科学的施工流程和管理机制,严格组织竣工验收,各方责任主体依法依规承担质量责任,确保改造项目质量达标。
1.制定方案(2018年5月28日—6月8日)。根据本方案,由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小区居民意愿, 确定改造内容、资金来源及改造后物业管理模式,因地制宜制定小区改造方案。
2.组织施工(2018年6月8日—2020年11月30日)。按照小区改造方案,由主城区三区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严格按照程序,认真组织工程设计、造价咨询、财政评审、工程招标和施工,实施的改造项目应统筹安排,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流程,提高改造施工效率。
主城区三区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各区按照每个街道确定不少于1-3个老旧小区改造示范项目。各县(市、区)进行首批老旧小区示范改造时,要确定示范项目引领。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要积极借鉴外地经验,边实施、边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寻求解决办法。通过示范项目取得经验,保证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优质、稳妥推进。
3.竣工验收(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施工期间要通过招标选定工程监理,把好工程质量关,项目完工后由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等单位按照年度任务目标共同验收。
供电、供水、供气、供暖、有线电视以及通信等有关部门和专业经营单位,要根据各自的改造任务,合理安排改造时间,但要在每年10月30日前完成各自整治任务。
4.落实管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推动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小组,未成立业主自治组织的,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辖区居委会可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改造后,小区的管理和维护应由业主自行负责,按照物业管理单元网格化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小区,政府奖补资金按照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主城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17〕133号)执行。
(五)资金政策。
1.主城区三区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分担,各区根据工程量安排相应改造资金,确保改造工作的正常启动和良好运行。改造资金的拨付按照施工进度统筹安排。施工招投标完成后,持中标通知书,市财政根据市级资金预算安排情况,结合中标价格和具体情况,按一定比例拨付应负担资金。
其他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可持续资金筹措机制,由居民、社会、产权单位、政府多方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组织居民、产权单位出资参与改造,资金来源可包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居民共同收益、捐资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研究制定支持引导政策,通过购买服务、新增设施有偿使用等方式,引导专业机构、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邮政、网络通信、有线电视等有关部门和经营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设施产权归属,落实改造责任,通过直接投资、落实资金产权收益等方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3.老旧小区属于由单位分配给职工居住的,鼓励原单位捐资捐物共同参与改造。政府财政资金主要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对无产权单位管理、居民或原产权单位无力承担且无维修基金的,可由政府出资,纳入财政预算。
四、保障措施
按照“市政府做好顶层设计、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主体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做好该方案实施的保障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审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质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园林局、市通信发展办、河北广电网络集团邯郸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邯郸分公司、中国联通邯郸分公司、中国电信邯郸分公司、邯郸华润燃气公司、邯郸供电公司等职能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邯郸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兼任,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主管副局长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协调督导工作。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是组织实施主体,要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协调督导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市建设局:负责指导工程招投标。
3.市财政局:负责市级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的筹集和拨付。
4.市规划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老旧小区美丽街区改造规划以及房屋规划改造等工作。
5.市审计局:负责对省、市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6.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老旧小区燃气、供热、供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等管网改造工作;推动各县(市、区)组织对老旧小区路灯进行检查、维修、更换,并按照标准指导验收工作;指导推动各县(市、区)开展治理私搭乱建、侵占绿地、乱堆乱放等工作;指导推动各县(市、区)组织对楼间甬路、井盖使用状况进行检查、维修,并按照标准指导验收工作。
7.市公安局:负责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市公安消防支队配合各县(市、区)组织对消防设施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及综合判定,指导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并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指导验收工作。
8.市文广新局:负责提升老旧小区文化内涵提升工作。
9.河北广电网络集团邯郸有限公司:负责有线电视线路等相关管线的整理规范工作。
10.市通信发展办:负责督办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对老旧小区的通信管线整理规范工作。
11.市质监局:指导推动各区组织电梯维修、改造,并按照标准指导验收工作。依据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工作。
12.市邮政管理局:负责信报箱更新补建、安装的指导、推动、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13.市体育局:负责配建老旧小区健身器材及验收工作。
14.市民政局:负责指导推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做好社区办公、社区服务用房的改造,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15.市园林局:负责推动指导主城区三区开展老旧小区增绿补绿等工作。
16.邯郸华润燃气公司:负责按照各县(市、区)制定的改造计划,组织具体实施户内立管、灶具连接管、庭院管网改造工作。
17.邯郸供电公司:负责产权范围内老旧线路和配电箱使用状况的检查和维修工作,并按照标准指导验收工作;负责楼道公用照明设施的表计安装以及管辖范围内表计前供电线路的整理规范。
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协助配合工作。
(三)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市级财政安排的“以奖代补”资金,市本级财政资金主要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整体投资的50%,用于引导和奖励工作思路好、改造效果佳、群众满意度高的示范试点项目,激发群众与社会的参与热情。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可根据当地试点进展情况,统筹相关资金对老旧小区改造予以奖补。完善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资金用到实处。
(四)严格任务考核。加强对各县(市、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落实的巡查督查,建立月通报、季排名、年考核制度,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顺利推进,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适时进行约谈。市政府将参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关于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通报考核制度的通知》(冀建房〔2018〕5号)精神,制定我市考核办法,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报纸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改造的必要性和改造成效,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改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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