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
作者:xiehui发布时间:2016-02-03
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文件
邯房字【2014】31号
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关于贯彻落实《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
邯房字【2014】31号
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关于贯彻落实《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房管局):
2014年5月15日,市政府印发了《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以块为主、综合协调的原则,监管重心下移,实现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有机结合。自2014年7月15日后,各县(市、区)住建局(房管局)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申办、年检的初审工作;
二、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变更等事项备案工作;
三、前期物业管理招标(议标)监管、备案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监督物业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
四、辖区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五、指导、协调、配合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调处、反馈与物业管理有关的信访、投诉(包括市长热线、邯政论坛等),建立健全物业投诉调处机制,严肃查处物业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
六、辖区“市级物业服务优秀服务项目”和“先进物业服务企业”评选的初评及推荐工作;
七、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新(原)物业服务企业项目承接查验及移交工作;
八、做好本辖区物业管理活动的日常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居委会日查、街道办事处周查、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月查的工作机制;
九、丛台、邯山、复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邯郸县接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委托,做好辖区物业管理活动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按照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物业服务企业物业项目统计(季)报表》、《业主委员会统计(季)报表》。
十一、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每年对各(县、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主要指标:一是业主满意度;二是物业管理覆盖率;三是创市、省、国家级优秀物业服务项目数量;四是业主投诉处理办结反馈率;五是报表及时、准确率(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各县(市、区)住建(房管)部门要迅速建立以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三位一体”的网格化监管机制,快速启动物业管理投诉调处机制,实行划片管理、责任到人,确保物业管理监管重心下移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2014年6月25日
附件:工作报表
1、《物业服务企业物业项目统计(季)报表》
2、《业主委员会统计(季)报表》
3、《物业服务企业申办资质证书初审意见表》
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4年6月25日
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6月25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