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楼漏雨需维修,为何低层业主分摊费用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4-09-11
顶楼漏雨需维修,为何低层业主分摊费用
基本案情
某小区建设时间久远,其中一栋居民楼共有4层,每层两户,共8户业主,因该楼年久失修,楼顶出现破损,每逢雨天,4楼住户家中天花板就会漏水,严重影响了生活质量。于是4楼业主协商对楼顶做了防水施工,维修完成后,4楼业主要求楼下业主分摊防水费用,业主刘某、张某拒绝分摊费用。无奈之下,4楼业主将刘某、张某告上法庭。法官通过现场勘验、传唤证人出庭作证、走访商家等多种方式查明了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判决,刘某、张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各支付原告900元。
法官说法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住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楼梯、走廊、楼顶屋面、外墙等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本案中,楼顶屋面属于共有部分,楼顶漏水对顶楼住户的居住质量影响较大,但楼顶屋面并非顶楼业主的专有部分,其涉及整栋建筑的安全性能,不能仅因为低层业主暂时未受影响,低层业主就不承担修理的费用。在此提醒大家,在社区中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积极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此才能避免邻里纠纷,建设和谐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