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业主电动车违规“飞线”充电导致发生火灾,3人被拘10日,1人被拘15日!
在生活中,总有那么一部分电动车车主心存侥幸,认为电动车火灾的发生和自己关系不大,甚至对相关法律法规置若罔闻。近期,四位业主因违规“飞线”给电动车充电,导致发生火灾,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分别给与三位电动车车主拘留10日、一位电动车车主拘留15日的处罚。
案例一
2018年4月11日凌晨4时许,广州市天河区黄村新村某小区一楼梯间发生火灾。
经查,嫌疑人欧某于10日晚上11时,将一辆电动车停放在一楼楼梯间并充电,由于未注意安全问题,导致电动车起火爆炸并引起火灾,造成一辆电动车、防盗门及电线等烧毁。
天河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对欧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这是天河区首次对电动车违规充电人员处以行政拘留。
事故发生前,派出所已经在辖内各处张贴过公安部有关预防电动车火灾防范的公告。
案例二
2月24日,郑州市郑东新区某小区发生一起电动车火灾,据火灾调查,失火原因为起火地二楼住户从家中私扯电线为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公安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对该电动车车主予以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三
3月5日,郑州市管城区一小区发生一起电动车火灾,据火灾调查,失火原因为起火地六楼住户从家中私扯电线为电动车“飞线充电”引发火灾,公安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对电动车车主予以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四
4月10日晚,西安南郊一男子私自从3楼放下插线板给电动车充电,造成电动车起火进而点燃一楼空调外机。4月12日,公安雁塔分局依法对当事人李某阳做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4月8日,公安雁塔分局雁环中路派出所社区民警在辖区丈八东路204所小区检查时,发现22号楼李某阳采取不当方式给电动车充电。民警当场收缴其充电线后,告知其违规充电的危害。
4月10日晚,又购买了充电线的李某阳继续抱着侥幸心理,私自从自己所住的3楼放下插线板给电动车充电,造成电动车起火,进而点燃一楼空调外机,幸亏社区保安及时将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公安雁塔分局昨日对违法给电动车充电引起火灾的李某阳,做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延伸阅读:
2017年12月29日,公安部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以及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私拉电线是指不按照安全用电的相关规定,随意拖拉电线、增加用电设备。被拉到室外的电线,很容易磨损、老化导致线路短路并引发火灾。或者将室内使用的接线板放置室外使用,容易导致接线板老化并漏电。这些私拉电线的行为很容易导致电线短路引起火灾,危及小区居民人身安全。(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