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第一期初级建(构)筑物 消防员培训班通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7-03-03
邯物协〔2017〕8号
关于举办2017年度第一期初级建(构)筑物
消防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邯郸市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职业标准《建(构)筑物消防员》的要求,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检查等特种工作的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并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为保障行业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会同河北省兴华消防职业培训学校于2017年4月6日—4月15 日举办“邯郸市物协2017年度第一期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邯郸市物业管理协会。
承办单位:河北省兴华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二、培训对象
从事或即将从事消防设施操作、检测、维护、管理等人员,包括: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人员;消防设施施工、检测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从事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人员;其他自愿参加培训的人员。
三、学员基本条件
依据《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凡年龄18-60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力,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动作协调、反应迅捷,身体健康,无心脏病、传染性疾病等病史及其它影响学习的疾病,身体状况能够保障完成学业的人员均可报名。
四、培训及考试流程
培训采用国家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统编教材—《建(构)筑物消防员基础知识、初级技能》。
(一)培训时间为期10天。培训结束后学校组织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试,凡结业成绩合格者,将于结业后15个工作日内颁发《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
(二)学校凭本人《职业培训结业证书》到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站办理《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全国统一职业资格鉴定考试。
(三)参加全国统一职业资格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合格者,国家人社部和公安部消防局联合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长期有效。
五、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3日—3月31日
(二)报名程序:
请参加培训的单位及人员务于2017年3月31日17时前将电子版学员学籍表(见附件3 ,注:填写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其他留空)发送至本会邮箱(hdswyxh@sina.com)。
(三)报名咨询:
1. 邯郸市物业管理协会
电话:0310-3271101 18931000799 18132108037
联系人:张瑞 张潇
协会官网:www.hdwyfw.com
2.河北省兴华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电话: 13483069119
联系人:葛老师
六、报到及培训相关事项
(一)报到及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2017年4月6日
培训时间:2017年4月6日至4月15日
(二)报到及培训地点:
地点:邯郸市中华北大街河北司法警官学院内
乘车路线:3路、17路、33路、59路、70路警校站下
(三)报到时提交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2张。(彩印)
2.蓝底小2寸免冠照片7张(铅笔或圆珠笔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及身份证号)。
3.学历证明彩印复印件1张(初中及以上学历),无学历证明可彩印复印户口本户口页1张(户口本单页文化程度必须是初中及以上)。
(四)培训和食宿费用:
1.培训费:2000元/人(含教材、文具、资料、午餐)
2.住宿:外地学员食宿费自理(学校提供午餐)。
3.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学员,每人交纳鉴定费325元,由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河北)站收取。
附件:(从协会官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1.《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此表一式两份,必须手填,不得更改、涂改)
2.《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此表一式两份,必须手填,不得更改、涂改)
3.《兴华消防学校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培训学员学籍表》
4. 2017年度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培训课程表
邯郸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7年3月3日